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精神,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商务人员对职业资格认证的需要,进一步检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教材和考试大纲的科学合理性,完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的职业标准、教材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全国咖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调酒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服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健康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运营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北京组织开展第二次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试点工作。
报名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及发型设计的专业形象设计人员;从事服装设计与销售的从业人员;从事美容、美发的人员;从事美体及减肥健身的专业教练;从事着装指导、色彩咨询的人员;提供礼仪指导及陪同购物专业服务人员;从事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企业管理、文秘、公关的职业人士;从事或准备从事节目主持人、形象代言人、新闻发言人、模特、外事、商务谈判代表的人士;从事或准备从事产品营销、影视传播、广告设计等相关职业;准备在形象设计工作室、女子俱乐部、时尚媒体、公关广告公司、化妆品公司、摄影机构、婚庆服务公司、影剧视组、娱乐演出公司、服装公司从事服务、人物造型设计及管理工作的各界人士;高档会所、俱乐部、商务酒店、外事机构的服务管理人员;热爱生活、热爱美、热爱艺术的各界人士;大中专院校学生及相关人员。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
高中及以上学历。
私人形象设计师:
①从事工作1年以上。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
①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课程体系:
美的本质与特性;古典与现代美的解析;形象设计的基本要素;人体美的赏析;东西方音乐、美术鉴赏;色彩基础知识与组合规律;流行色彩与艺术元素;着装色彩搭配;发型设计基本知识;美容基础知识;化妆基础与面部彩绘;影楼数码新娘和生活实用新娘以及时尚婚庆新娘化妆造型;服装基本款形及搭配;衣橱管理;食品营养配餐;形体塑造训练;个性与魅力培养;现代礼仪与沟通技巧;心理健康与心智提升;新婚设计与婚姻幸福;现代生活方式分析;宗教文化知识;商务礼仪与公共关系;宴会活动设计;时尚活动策划与组织。
培训教材:
全国统一指定教材。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7年2月1日-4月4日
培训时间:2007年4月5日-4月13日
上午:8:30-11:50 下午:13:15-16:45
晚上18:25--20:45,周末全天。
考试时间:2007年4月15日
上午:9:00-11:00 (理论考试)
下午:14:30-16:30 (高级考试论文答辩)
注:学员于2007年4月13日到报名处领取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号。
报名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凤凰城B2座505室 全国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培训考试中心
电话:010-84404903;84404904 传真:010-84404903-201
联系人:杨老师
报名资料:
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工作证明、6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小2寸,32mmX40mm)。
收费标准:人民币(元)
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等级三级)
1980
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等级二级)
2980
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等级一级)
3980
注明: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考试费、鉴定费、试题试卷费、专家阅卷费、教材费等,其中高级包括专家评审费、论文答辩费、技能考评费等
成绩查询: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完毕后由全国各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组织专家集中阅卷,阅卷后进行复查。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私人形象设计师于15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网上发布,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于25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网上发布。
查询网址--国家商业职业资格鉴定网:
www.ncc.org.cn。
证书领取与发放:
1.证书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2.发证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
3.证书发放:学员考试成绩,学员信息资料经全国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审核后向合格考生签发证书。
4.发放时间:经鉴定通过,经鉴定通过,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私人形象设计师在25个工作日内发放给学员,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在4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学员。
证书查询:
1.网站查询:登陆国家商业职业资格鉴定网(
www.ncc.org.cn)输入学员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电话查询:致电全国职业资格专业委员会,010-84404903,进行查询。
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